针对疫情中哄抬物价等问题,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加强监管。
第一财经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14日以来,上海市向各市场主体发放提醒告诫函41214份,累计查办案件224件。对“社区团购”、电商平台、保供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政指导。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督促市场主体积极自律。公布了最新一批价格违法案例。
据披露,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举报,反映锦小文餐饮店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
经查,当事人于4月10日以180元的价格购进土豆60斤,折合每斤土豆进价3元,在外卖平台上以16.8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为460%;以7.5元/斤的价格购进西红柿,在外卖平台上以实际30元/斤(标价为38元/斤,自动参加店铺满38-8活动,故认定价格为30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为300%。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责令退款727元,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罚款3635元。
除了哄抬价格,本次公布的还有不明码标价的典型案例。
据披露,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市民关于上海星杨贸易有限公司制造局路分公司“大米”、“猪肉”等商品的价格举报线索后,随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当事人店内在售的“金粟穗 茉莉香米”未明码标价。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也明确了加码配送费、不规范团购等问题。
13日上午召开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表示,目前,上海市商务委、邮政、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将对大家所关心的快递费和跑腿费价格明显上涨的问题,联合采取措施,进一步依法规范。
对于“社区团购”,彭文皓表示,疫情防控以来,“社区团购”成为封控期间市民生活物资保供的主要方式,为民生保障,缓解“买菜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依法开展的社区团购是支持的。建议消费者在团购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重点可以关注以下三方面内容:包括是否明确标示团购商品的具体信息;是否对漏发、错发等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是否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同时,注意保留团购商品的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注意保留消费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