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股首日破发已不再新奇。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去年底上市首日破发新股占当月新股比例的15%以下,今年1月突破20%,3月达35%,而截至4月17日,4月已有近六成上市新股首日破发。
打新不再等同于无风险套利,这恰恰反映了国内资本市场正在自立自强。
当前,新股首日破发主要发生在实现注册制的创业板和科创板。今年以来科创板有17只股票首日破发,创业板则为9只,分别占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新股数量的51.52%和21.43%。这反映新股首日破发与注册制直接相关,因为实现核准制的主板目前保持零破发状态。
为何注册制下会出现新股首日破发,而在核准制下相对罕见?其实,主要在于IPO注册制下,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壳不再具有稀缺性,另一方面注册制直接将IPO的一级、一级半和二级市场的藩篱打破了,IPO不再等同于卖方市场,上市公司成长的稀缺性正取代一二级市场分割所带来的稀缺性。
新股首日破发,与券商和待上市公司在首发定价上没有从核准制的路径依赖中转变过来有关,即在IPO询价环节中邀请的参与询价的投资者样本数不足,不能有效将各种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纳入其中,导致询价环节不能真正客观反映市场真实情况,带来IPO定价过高。随着越来越多新股因IPO定价过高而在新股首日破发,申购者中签变成“中枪”,引发申购中签的投资者选择放弃申购缴款。
新股首日破发可看作是国内股市投资者独立进行风险定价的成长洗礼。投资者从此告别监管部门设定市盈率阈值的政策引导定价,开始根据自身风险可承载能力,及对申购公司的专业认知,来决定赋予投资标的什么样的稀缺性定价,这可以看作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跃升。
注册制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完全按照自身意愿,而非被动去接受一个可能自己并不认同的风险定价。这也意味着投资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投资者的投资应依据自身的认知,而非在市场中随波逐流。
当然,注册制只有运行在一个弱有效市场,才能真正发挥其优势,这对国内资本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注册制要求更加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需要在市场信息披露中,严格遵循保密为例外、公开为原则的信息披露理念,不能以保密为借口来逃避责任主体的信披义务,因为如果上市公司的信息无法做到应披尽披,那么资本市场将很难成为一个弱有效市场,非弱有效市场则意味着市场因为有效信息缺失而无法对标的资产进行有效的风险定价,资产不能进行风险识别,也就无法厘定其在市场的稀缺性。
其次,完善市场自治自律能力,护航市场自发扩张的秩序,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本质内涵。长期以来,国内资本市场主要依靠监管,市场自律自治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市场本身缺乏牙齿,无法进行自出清。近年来,我国积极试点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辩方举证制度以及争议和解制度等,为国内资本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此,随着注册制即将在整个资本市场推广,需要进一步降低集体诉讼、辩方举证及争议和解等制度的行权门槛,让市场自利博弈和自治建设更加通畅顺遂,从而护航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