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邪恶的魔掌伸向了新兴的物流寄递业,以“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为手段,不断突破传统毒品犯罪交易的时空限制,妄想使用“毒包裹”隐藏肮脏的利益链条,利用国际、国内物流快递甚至同城跑腿等平台达到走私、运贩毒品的目的。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分局禁毒大队通过侦查,获得两个可疑包裹正从云南省普洱市分别寄往青海省西宁市与辽宁省大连市的线索,侦查民警侦察发现寄递物品内可能藏匿着毒品,随即展开追根溯源。
查实“毒包裹”来自境外,经普洱走私入境寄往中国内陆城市。在青海省西宁市与辽宁省大连市两地警方的配合协作下,前后抓获了涉嫌走私、贩卖毒品嫌疑人王某某、田某某,从两个“毒包裹”中查获藏匿在蜡烛内的冰毒127.31克和10.608克。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不论“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涉毒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和伪装性怎么强,都逃不过警方的火眼金睛!犯罪分子的“发财梦”终将被警方重拳击碎、一网打尽。
【来源:昆明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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