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全球会展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女职工可休“痛经假”!又一地明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2 10:16:07   浏览次数:33  发布人:e8c3****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近期正式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规定》中第九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从事野外、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近期正式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规定》中第九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 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此举

    引发不少网友点赞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廖芸卿

    审签/明芳

    监制/乔虹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e8c3****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