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立足公益诉讼,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努力以检察监督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2021、2022年全市有七家单位、企业在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下,欠缴36万余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276家单位、企业存在未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形,违反了《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上述情况,检察官通过分析、走访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主管机关加强对残保金的催缴和监督检查,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收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资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具有重大意义。今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社会各界对残保金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
来源: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艾伯宁
审核:张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