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管家邀您浏览最新资讯:大家都知道,为减轻公众对碳信用质量的担忧,ICVCM设计了10条核心碳原则标签,被认可的方法学可以获得该标签,表明是可以放心购买的碳信用。不久前,ICVCM发布声明,8类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方法学无法获得CCP标签,原因是随着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此类项目不再具备额外性,我也写过相关文章,对ICVCM此举表示理解和认可(详见可再生能源碳信用已完成历史使命,将逐渐退出碳市场)。
但当时没有展开说的是,是否所有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都应该从CCP标签的考虑范围内剔除,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碳信用项目。当时在声明中,ICVCM也表示并不否定所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鼓励大家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更准确、更具有额外性的相关方法学,也算是留了个口子。
近期,据知情人士透露,Verra正在“竭尽全力”说服ICVCM接受最不发达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碳信用。虽然个人感觉目前可能很难达成显著成效,但从SDG的角度来看,对于Verra的主张我还是很支持的。
插一句题外话,Verra要裁员25%的消息相信大家都看到了,在机构自身发展很艰难的情况下依然不忘自己的使命,这是很令人钦佩的。
好了话说回来,在上面提到的文章中统计了1300多个VCS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只有47个,项目类型中太阳能、风能占了绝大部分。
要知道被联合国列入最不发达国家名单的有46个,可再生能源虽然在大部分国家技术都已经比较成熟,但是正如我之前去印尼项目考察时看到的,在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的人们仍然在使用着我们过时很久的设备,很多没亲眼见过的人都很难相信,比如他们仍然在使用石头架起来的炉灶烧火做饭,比如有些地方仍然远远无法获得24小时稳定的电力供应,很多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条件,对于那些地方的人们来说却遥不可及。
之前有个碳圈外的朋友问过一个问题,你们现在在那些落后国家开展这些所谓的清洁项目,等他们经济发展起来,能源的需求可能是现在的成千上万倍,这样看你们是在保护地球还是在破坏地球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看SDGs,联合国提出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在同时兼顾环境和发展两个方面,过去我们达成的共识是,人类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避免了天平朝另一个极端倾斜,即保护环境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人的尊严、考虑人类的发展。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碳信用项目在申请时都会要求填报对SDG的贡献,甚至碳信用的价格也和SDG目标挂钩,因为开展的这些项目,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当地人的生活质量。
回到上面的问题,Verra此次的呼吁恰恰就是在解决这个担忧,因为不同国家的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像可再生能源这种清洁技术,在其他国家已经不具备额外性,但是在最不发达国家却未必是这种情况。从上面统计的数据也可以看出来,1300多个项目,最不发达国家只占3.6%,被联合国列入名单的最不发达国家有46个,但是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国家只有17个。
这个数据并不完全,因为他们可能也有其他项目,但是这个数据对比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的,至少说明在这些国家开展项目的额外性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低。推迟这些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退出碳信用市场,可以帮助他们跳过其他国家走过的污染过程,直接以一种更清洁的方式迈向更美好的生活。况且,对于最不发达国家的碳信用项目,之前的减排机制几乎都是直接免除了额外性论证的,因为最不发达国家比其它国家更需要这些支持——即便这些项目很赚钱。
当然ICVCM 有自己的考量,到底是直接按照地域给予许可,还是需要开发新的方法学,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根据项目所在国的发展阶段考虑CCP标签的不同认可程度,这一点是有道理,且应该支持的。当然Verra的努力如果成功了,也是广大项目开发者的机会。
来源:老汪聊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