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在场证明之跟踪狂前篇,作者,大山诚一郎
一天上午,诚一郎发现他手表坏了,看样子是电池没电了。虽说现在都有手机了,但对于他来说,看不了手表总归不太方便。于是他去了街上一家名叫美谷的钟表店。钟表店规模不大,它夹在照相馆和珠宝店的中间。店里一位约莫二十来岁穿着工作服的小姐姐正在擦拭着钟表。
诚一郎说明来意后,小姐姐立即转身回到工作台为他查看手表。正当她作业时,诚一郎在店里转了一圈,令他诧异的是墙上的广告,本店承接与钟表相关的一切业务,另代客推翻、搜寻不在场证明。钟表店还有这业务,这不应该是私家侦探干的事,广告引起了诚一郎的兴趣。
小姐姐诉诚一郎,手表是电池问题,现已更换电池。诚一郎接过手表后,便询问她广告上不在场证明的业务。原来这项业务是前任店主定下的,因为推翻不在场证明是和钟表相关的,主张自己有不在场证明的人都会说出某某时间在哪个地方,也就是说钟表成了主张的依据。
小姐姐名叫美谷时乃,前任店主是他的爷爷,去世后便由她负责这家钟表店。爷爷从美谷小学时,不仅教她维修钟表,还教她各种推翻不在场证明的方法。诚一郎对美谷所说的半信半疑,便问起她之前有没有接到过推翻不在场证明的业务,还问了业务的费用。
听了美谷的说明后,诚一郎便请她解决一桩困扰他一个月的难题。原来诚一郎是一名刚入职的菜鸟刑警,最近遇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起凶杀案。案件的被害者是一位大学女教授。她与前夫在一年多前离了婚,可这个前夫变成了跟踪狂,成天骚扰女教授。警方推断凶手就是前夫,奈何前夫却有着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现场,被害者滨泽杏子,42岁,在县立医科大学医科部工作,是位医学教授。发现被害者的是她的妹妹滨泽安奈,34岁。时间是上午8点。据妹妹安奈所说,姐姐每天都会发推特,而她每天都会看姐姐发的东西,昨天看了姐姐发的推特后,便在晚上10点30分左右给她打了电话,可是她没有接,后来又打了几次,还是没接,也没有回电。于是第二天放心不下的妹妹去了姐姐的家……
警方查看了杏子的推特,4月10日发了3条推特,按时间顺序依次是便当、蛋糕与红茶和奶油炖菜的照片。奶油炖菜的照片与案发现场餐桌上的奶油炖菜一样。警方在与妹妹安奈的问话中了解到姐姐的前夫有重大嫌疑。
妹妹安奈说,姐姐的前夫菊谷吾郎,虽有工作,但好赌,且赌的金额还特别大。为此姐姐最终忍无可忍和他离了婚。离婚后,前夫一直骚扰着姐姐,经常不请自来上姐姐家和工作单位索要钱财。她曾经劝姐姐报警,但姐姐却总是不当回事……
警方问安奈菊谷吾郎的住址,安奈表示不知。随后警方又询问了她的不在场证明。据鉴证科初步推断,案发时间大概是4月10日的傍晚到夜间。被害者在晚上7点左右做好了晚饭……听完鉴证科的报告后,警方随即派人前往被害人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
医科大学滨泽教授的助教梶山达夫向警方讲述了4月10日那天滨泽教授的工作轨迹。事后,警方对梶山道了谢,离开了大学。据梶山说,滨泽教授在下午3点左右去过大学门口的P咖啡厅。于是警方又去了P咖啡厅向厅内服务生了解情况。接着警方去了大学正门口的保安室了解情况,保安告诉警方滨泽教授是昨天下午3点40分左右骑自行车回去的。
当晚9点,警方召开了搜查会议,根据司法解剖的结果,被害者死因是心脏被刺身亡的。被害者是正午时分吃的午饭,下午3点左右吃的蛋糕,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是晚上7点前后。验尸结果与案发现场情况完全吻合。警方分析,凶手是在被害者刚准备好晚饭的时候来访的。据梶山所说,当天上午,菊谷吾郎曾去研究室找过滨泽。由此警方推断,他很可能晚上又去了滨泽的家。搜查会议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就是要找到菊谷吾郎。
警方通过各种手段查找菊谷吾郎,但迟迟没能查出他身在何处。与此同时,警方也探讨了被害者妹妹滨泽安奈行凶的可能性,因为发现她并非没有动机。她给借债的朋友当了连带保证人,后来那个朋友破产了,人也失踪了,于是巨额债务不得不由她偿还,她必须在2个月之内还款3000万日元。而她的姐姐也就是被害者买了人寿保险,但受益人却是妹妹,理赔金额是3000万日元。若姐姐一旦去世,妹妹就能拿到这笔钱。
警方虽然怀疑安奈,但她有不在场证明。案发当天,她在S美发店里上班,从下午2点一直忙到晚上10点。店长和同事都能证明她在那段时间没有离开过美发厅。菊谷吾郎出现在了滨泽杏子的葬礼上,妹妹安奈边哭边指着他说是他害死了姐姐。然而吾郎却笑着不承认,他说今天是来跟前妻道别的,所以才来参加葬礼。警方当即围住了吾郎,将他带走了。
在警局,警方询问了吾郎10日晚上7点左右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被害人遇害的时间。吾郎告诉警方,10日晚上,他在一家名叫天之肴的居酒屋里和两位高中同学喝酒,从6点多一直到9点多。警方随即向天之肴居酒屋和他的两位同学求证。天之肴居酒屋的店员在看了警方手里的吾郎照片后说他的确在10号晚上来过。
两位同学也都表示吾郎所言不假,时间也对得上。起初警方以为两人撒谎,可是一方面无论警方怎么问,他们的证词都没有动摇。另一方面,两人都是上班族,且工作单位都是正规的公司,完全没必要冒险帮人家作伪证。不过,在向两位同学了解情况的事后,其中的一位同学提到了一件特别值得注意的事情。
该同学说,吾郎在7点多的时候去了趟厕所,离开了8分钟左右。警方询问他为何确定是8分钟。原来这位朋友是个狂热的足球迷,聚餐的时候一直惦记着7点开始的球赛,因为他边吃饭边用手机看比赛。据他说吾郎几乎是在比赛开球的时间离席的,当比赛刚进第一个球时,吾郎就回来了。球是在开赛后第8分钟进的。警方开始研究这8分钟,从居酒屋去滨泽杏子家大概5分钟,从理论上来说还是有可能做到的,然而从实际实验发现,这8分钟实在不太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