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王勇 | 权威、全面、便捷的“工具箱”
2024-03-01 09:26  浏览:1852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全球会展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手机全球会展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权威、全面、便捷的“工具箱”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勇

工作中,我经常遇到一些名校毕业、司法考试高分通过的同志,在工作最初几年很不适应——学校里,学习了无数法学理论知识,走上工作岗位就准备“大显身手”;但是刚一办案,发现实践中大多是非典型案件,找不到一招定案的理论武器,又怀疑自己学到的莫非真的是“纸上谈兵”?我给他们的答案就是:大量研究各类指导性、参考性案例,自己先分析争议焦点,再与案例的裁判要旨进行对照,找到差距和不足。

我自己能从“非法专业”(不是法律专业)门外汉成长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最早就是看了无数案例快速入门的。

只是,现在的环境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二十多年前,只有“两高”公报案例和《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且发布的案例较少,观点很统一。现在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刊物书籍案例等各种案例,不一而足。不仅层级复杂,且不同类型的案例之间、同一类型案例前后之间,经常会出现各种观点矛盾,让人无所适从。二是二十余年来,法律更新迭代很快,比如刑法就连续颁布了十二个修正案,很多过去的案例都是针对修正前的法律,当前难以适用。三是法学理论更新很快,以刑法的因果关系为例,从最早的必然因果关系、偶然因果关系,到后来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再到最新的客观归责理论、危险的现实化说,各种理论眼花缭乱,早期关于因果关系的案例现在是否可以参考,也不无疑虑。

近日,我登录人民法院案例库平台阅览了其中的刑事参考案例,发现这个问题被解决了。

一、精选入库案例,突出权威性

1.权威性来源于实践办案中的“每案必参”。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案例,虽然并非都是指导性案例,但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具有典型价值。所有入库案例均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见,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按业务条线对口负责、审查把关,经法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原来有多种不同裁判类型的,还要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能送研究室审核。可以说,人民法院案例库编选的案例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

更重要的是,根据规定,案例库建成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以保障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强制检索的规定,让案例有接近指导性案例的权威性,保障了案例的权威性,为广大法律、司法界人士提供更加鲜活、精准、权威的办案参考和研究素材。

2.权威性来自案例更新的时效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同一案件、同一问题的认识会不断深化。不同时期对相似案件处理结论不同甚至相反,这是法治进步的必然结果。但是,前后指导、参考、典型案例给出了不同结论,一定程度会导致下级司法机关莫衷一是,影响法律适用统一。比如,转化型抢劫是否存在未遂,轮奸过程中个别人自动停止犯罪的是中止还是未遂,这些在《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中有不同处理结论。为此,本次案例库的编撰经历了去粗取精的过程,将不合时宜、相互矛盾的案例予以剔除,表明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态度。此外,案例库解决了指导性案例编撰周期较长的问题,不断进行动态更新,体现司法实践的新动态,为各级司法机关提供权威指引。

3.权威性来源于案件说理的充分性。对于司法判决而言,能打动人心的往往不是结果本身,而是论证和说理的过程。法律人的核心技艺就在于论证。对于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不是替代,而是优化,在充分考虑司法判决合理性的同时,对审判人员的思考过程进行建设性复盘,对法律文书中“意犹未尽”之处进行补强,弥补裁判文书因说理缺漏出现的“留白”,让案例变得“更深刻”,从而更具有指导性和权威性。比如,夏某某抢劫、破坏电力设备案,“裁判要旨”部分占据近半的篇幅,对犯罪形态、犯罪数额、罪数认定等进行了系列深入、细致的论证,读来清晰明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可以说,案例库精挑细选的优秀案例,为各级审判机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提供了极佳样本。

4.权威性来源于理论与实务的“双向奔赴”。一线司法人员在分析疑难案件时,有时会感觉词不达意,说不清楚讲不准确,部分原因就在于不懂案件背后的法理。人民法院案例库借鉴刑法理论最新研究成果,以理论的深度引领实务。比如,对于冒充虚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定性问题,案例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区分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对于拐卖妇女罪定性的问题被害妇女自愿被出卖的,案例从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性及法律效果的层面,来分析能否认定为拐卖妇女罪。相关裁判理由和裁判要旨论述得特别充分,可以供类似案件直接借鉴。同时,案例库以实务的智慧反哺理论,不断更新的案例资源为刑法学研究提供源源不断的鲜活素材,从而推进实践导向刑法学的发展。

二、统筹案例编排,彰显全面性

1.静态覆盖,动态演绎。案例库滴水藏海,堪称刑事法领域的微型地图。以上千个案例的体量,涵盖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和分则的重点罪名,同时兼顾刑事诉讼法的难点和前沿问题,引领公众了解刑事法简貌。同时,由于篇幅所限,无法展示全部案由,案例库进行了动态覆盖。具体而言,在裁判理由和裁判要旨部分对案例进行展开,选择关键争议点进行广度和深度的扩散,在讨论某一罪名时对各种关联罪名进行精细化研习,扩大优秀案例的辐射效应。比如,在分析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例时,详细论述了绑架、非法拘禁等关联罪名的区分标准,达到办理一个简单案件弄通多个关联罪名的效果。司法人员若能借鉴这种思路,在平时办案中经常开展头脑风暴,必能提高学习和办案的质效。

2.交错适用,独立判断。关注实体法和程序法交错适用的案件,是参考案例编选的一个特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各具独立、完整的体系,在交错适用时需要充分关注各自不同的出发点。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人员要在顾及诉讼程序立法意图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实体法的独立判断。比如,如实供述罪行但在一审庭审中翻供,二审发回重审时再次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能否认定为坦白。从诉讼法上讲,一审重审仍旧处在一审程序中,但是此时却不能再被评价为坦白,因为刑法注重的是“在第一次审判前”及时供述。入库案例特别善于发掘刑法与刑诉法在思考方式上的差异,引领司法人员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穿梭往返,将程序与实体之间内在的关联打通。

3.民有所盼,法必有应。《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提出,“案例库建成后将对社会开放,方便人民群众通过案例更加有效地了解、学习法律,明悉行为规范”。不难看出,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一个重要价值就是便于人民群众学习法律,了解司法运作,明确行为预期。因此,在入库案例的选择上,不回避社会热点问题,对焦点问题以参考案例的形式作出解答。比如,春节档热门电影《第二十条》以影视化的方式艺术地展示了正当防卫适用中的难点问题,使得该项制度再次成为全民关注热点。案例库选择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对涉正当防卫的争点进行详细论证,阐明法院裁判理由,回应群众关切。

三、要素简约齐全,强化便捷性

1.体例标准规范,查询便捷。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出台了加强类案检索的规定,明确应当开展类案检索的情形,要求制作独立的类案检索报告。在裁判文书网“大海捞针”的模式下,类案检索的难点和痛点就在于案情和结论的关键词提炼不准确,检索过程中需要反复试错,浪费办案时间。为了快速查询所需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完成升级迭代,对案例进行了体系化的编纂,贴心地提炼出关键词,归纳案例核心问题,裁判要旨均围绕关键词展开,便于快速精准定位。比如,对于故意伤害的行为人在被害人逃离后,临时起意取走被害人遗留在现场财物如何定性的问题,案例库提炼出“故意伤害罪”“抢夺罪”“临时起意、来不及夺回”等关键词和要旨,便于快速匹配所需案例。相信这种编排有助于提升案例检索能力和效果,以制作出更高质量的类案检索报告。

2.文书关联索引,研究便捷。案例库将裁判文书以“索引”的方式置于案例尾部,便于学者充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挖掘中国的司法经验,提炼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确保法学研究成果能够回应实践需求。同时,对于实务人员而言,从一个普通司法工作人员逐渐成长为司法精英,需要用一个个具体案件去磨炼,案例库的权威案例就是极佳学习素材。对于疑难复杂的参考案件,司法工作人员可以按图索骥,查阅裁判文书全文,把参考案例当作自己的案件亲自“办一遍”。根据判决书中的证据材料,去归纳案件事实、提炼争议焦点、详细说理论证。一遍流程走完再和案例库文本进行对照,发现差距,更容易理解案例,进入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境界。

3.行文专业简洁,理解便捷。法律,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公平正义,人民群众能够理解的判决,才是好的判决。在提升权威性和参照价值的同时,案例库从需求侧的角度充分顾及社会公众的需要,考虑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的便利,对选送的案例内容进行精简、优化,只保留最关键的问题。在行文风格方面,力求贴近人民,尊重公众,做到“专业但不晦涩,简约而不简单”,阅读起来更加流畅,让人民群众容易学习、乐于学习。人民法院案例库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一定会受到社会公众的欢迎,增强对司法判决的认同感,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度。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权威、全面、便捷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不仅为年轻法律人成长提供参考,还能成为每位法律人办案的“倚天剑”、“屠龙刀”。每位法律人在遇到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左右摇摆、踌躇不前时,手持人民法院案例库这把倚天剑,就能斩断大部分绊马索、砍死大多数拦路虎。案例库也为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奠定了基础。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时雨萌



发布人:dc62****    IP:124.223.189***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