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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光明日报记者 俞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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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我是法治新闻领域的“新兵”,从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转为报道法治中国建设。2024这一年,我有机会旁听庭审、采访法官,近距离接触这些默默守护公平正义的人。我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再只是镌刻在大理石上的铭文,不再只是写在法条里的信仰,它变得具象化,可感、可触、可见。
它是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大事”的一生追求;是2024年度法治人物丁宇翔法官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司法洞察力。
它是高质效办好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和在这些案件中体现的“人民至上”的理念;它是每一篇“以案说法”讲述的朴素的法学逻辑,成为人民群众最好的普法公开课。
它是少年审判事业40年发展中,一位位“法官妈妈”“法官爸爸”播撒的爱与希望,让搁浅的少年梦想重新扬帆起航。
它是中国海事审判奋楫扬帆40载,用高质量审判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保障我国海洋事业行稳致远,令世界瞩目。
它是知识产权审判10年间铺陈开的崭新画卷,用法治守护创新创意的“源头活水”,为创新发展注入“司法动能”,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这些都是2024年人民法院留下的司法印记,带给我深深的震撼。向每一位默默守护公平正义的法院人致敬。
代表作品
守护创新创意的“源头活水”
本报记者 俞海萍 本报通讯员 吴坤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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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最高法大法官开庭现场。孙若丰摄/光明图片
2024年12月4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大法官开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敲响法槌,五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药物发明专利权属案,促成各方当事人当庭一揽子化解系列纠纷。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杜微科法官向媒体表示,希望通过本案的依法审理和实质化解,向全社会进一步释放人民法院鼓励创新、尊重人才的鲜明导向。
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到非遗文化传承,从传统出版物版权保护到新业态新领域的产权保护……从2014年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成立至今,1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不断发展,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审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为创新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遨游太空的火箭芯片、街边商店播放的优美歌曲、食品包装袋上的商标符号……无不蕴含着人类非凡的智慧与创意。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99.1万件。如何依法保护好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创新智慧?
时间回到10年前的2014年,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猛。根据2014年4月最高法发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分别比2012年上升1.33%和5.29%。
一方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案件专业性又很强,对审判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当时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额度偏低,审判周期过长,严重影响权利人司法维权的积极性。缺乏较强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转化机制就不能真正有效地建立起来,科技创新的原动力就会受到严重的冲击。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法院应运而生。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随后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知识产权法治保护之路上新的里程碑。
成立专门审判机构后,如何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专业性?技术调查官制度被引入审判工作中。
2014年12月,最高法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在实践中,技术调查官制度也逐渐从知识产权法院扩大到其他法院。
10年过去了,随着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出现。据统计,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总案件数量的四分之一左右,2023年这一比例已增长到超三分之一。来自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各个领域的技术调查官,用其专业能力辅助法官破解技术难题。
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积极探索新类型著作权案件裁判规则,激发文化创意活力。
比如,全国首例杂技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自2018年第一次庭审起就广受关注。2021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3万字的判决书对杂技作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相关案件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面对数字经济背景下著作权保护的新需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开展网络著作权法治保护规则研究,为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提供思路借鉴。
守护创新的火种,还需要走出法庭,为企业“未雨绸缪”。
每个月,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都会从海口前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为企业送法上门。三亚光热条件适宜农作物生长,来自全国数百家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会聚于此,从事科研育种工作。
种子虽小,却是农业的“芯片”,关乎国计民生。在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种子创新研究院院长陈凡看来,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在崖州湾科技城设立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和司法保护联系点,是将司法审判与种业发展深度融合,保护“田间地头”的知识产权。
不仅要在家门口“解法结”,更要深入科研人员的心坎“解心结”。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佛山、江门等地的高新区和特色产业聚集地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法官工作室,把诉讼服务送到高新企业家门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首都15个创新创造的活跃区设立普法驿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
“我对小微企业进行调研,凡是创新型企业,没有一家不提知识产权保护的。”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闫大鹏表示,“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那么企业将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常常在与时间赛跑。
许多企业的创新成果在案件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就已经被侵权产品凭借低价优势迅速抢占市场。即便这些企业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赢得诉讼,也失去了原有的市场领先地位。
如何帮助企业高效解决纠纷?
适用先行判决,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在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中,知识产权法院会在已经查明的专利侵权事实基础上,作出让被告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避免被侵权者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损继续扩大。
诉前调解、适用速裁程序……加快审理节奏。在涉“智能物流机器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系列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促成双方当事人对十余起未结诉讼达成全面和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与广州、东莞等11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双方在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不用打官司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除了案件审理“周期长”,知识产权诉讼还面临“赔偿低”的难题。
2023年4月,一起涉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在这起案件中,原告主张以被告违法复制原告CATIA软件的数量,参照软件许可使用费来计算赔偿基数,并主张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获利、侵权情节严重程度……一系列界定问题考验着法院的智慧。
让原告欣慰的是,该公司获赔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原告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判决被告立刻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数额。
这是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要有效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就要科学合理确定赔偿额,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在“卡波”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根据侵权情节,顶格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以5倍计算判赔3000余万元,严厉制裁侵权行为。
快审理,严保护。
“以北京、上海、广州等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为起点,经过10年的努力,我国建立了以‘知识产权上诉法庭+知识产权专业法院(法庭)’为特征的大国知识产权司法体系,逐步统一了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有效减少了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中的制度摩擦成本,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说。
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提供“优选地”
“贵院判决对我司在华业务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优化市场环境,正本清源,极大地提升了我们在华发展的信心,也让我们拥有150多年历史的德国母公司感到振奋。”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收到的来自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的感谢信,信件中该公司诚挚感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公正审理。
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是世界观察中国知识产权法治保护的窗口之一。据统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10年来,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比近两成,当事人覆盖全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国知识产权审判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贡献中国司法经验和智慧。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调处多起涉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法官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官专利案件管理国际指南》的编写,提升了我国司法国际影响力。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知识产权司法国际研讨会,来自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深法官、学者围绕“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便利涉外主体参与诉讼,及时发布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努力破解全球知识产权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难题;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对话合作,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完善跨境诉讼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官参与国际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10年间,中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让各国企业在中国的投资更加安心、放心、顺心。中国正努力为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机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贡献更多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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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品
以司法力量守护青春“在线”
本报记者 俞海萍 本报通讯员 吴坤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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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为小学生们带来普法课。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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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江苏省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小学生们宣讲校园安全知识。新华社发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网络走入千家万户。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其中10岁以下和10岁至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5%和13.6%。
网上购物、电子游戏、直播、短视频、AI虚拟社区……随着网络服务类型的日益多元化,网络在给未成年人带来学习、娱乐和社交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一系列问题。
从网络安全法对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作出规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再到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我国逐步在虚拟空间为未成年人构建起多元法治保障。
今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填补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空白区,为筑牢青少年网络保护防线贡献司法力量。
握紧防沉迷的“遥控器”
“使用高级装备,才能赢竞技场!”14岁的初中生小杰无法抵抗游戏的诱惑,偷偷使用妈妈的手机在游戏中累计充值4万余元。
小杰的妈妈发现这笔巨额消费后,及时与游戏客服联系,却被告知仅同意退还1万元。无奈之下,父母只好将游戏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消费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自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97件。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高达68.2%,主要包括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所引发的游戏充值退款纠纷和直播打赏退款纠纷。
网络沉迷是未成年人“网游氪金”“巨额打赏”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应对这一挑战,2019年起,国家网信办试点推广平台“青少年模式”,从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内容和消费等方面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在过去五年间,该模式不断完善发展,为未成年人安全“触网”保驾护航。
但是,“青少年模式”并非万能钥匙。部分网络服务提供者未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甚至为获取经济利益做起了架空“青少年模式”的生意。
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某App将“青少年模式”弹窗自动关闭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之一,并以“限时免费”为噱头,引导用户选择开启该功能,一旦开启,用户再打开原告某视频及某直播等网络音视频软件时,则会自动跳过或屏蔽“青少年模式”的入口弹窗。法院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是我国首起屏蔽“青少年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院特别指出,该App的跳过、屏蔽“青少年模式”入口弹窗功能覆盖了网络音视频领域多款第三方应用软件,导致未成年用户可以不受使用时段、时长限制进入游戏系统,加剧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风险。
“不论是从媒体报道、各地消委会接到的投诉还是司法机关接手的纠纷和诉讼来看,都存在个别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对网络‘防沉迷’工作心存侥幸、搞变通,还有大量监护人对个人身份信息保管不善,甚至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身份信息,破坏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这些问题最终集中反映在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管理上。”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说。
“防沉迷”系统不能形同虚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从“青少年模式”到“未成年人模式”,这一变化明确了模式对象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保护目标更加清晰。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设置特定模式,使“未成年人模式”能够在更广泛的场景下得以应用。
针对未成年人消费纠纷案件,各地司法部门也有不少创新做法。例如,广州互联网法院与某互联网游戏公司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充值纠纷前端预防机制,由法院委派固定的第三方调解团队专责调处此类纠纷;南京市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司法部门的协助下与游戏平台沟通联系,运用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这些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退款流程的有益探索,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借鉴。
让隐形网暴无处可藏
轻轻按下回车键,从“隐秘角落”里射出一支支冷箭,悄无声息地刺入受害者心上。现实中,未成年人网络暴力发生原因复杂多样,其治理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通常,未成年人网络暴力可追溯到线下校园欺凌,部分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匿名性的特点避开学校和家长的管理视线,扩大其欺凌行为的影响范围与恶劣程度。小兰的案件正是如此。
小兰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网络暴力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2021年4月,小兰与班级同学产生矛盾,同学小敏向某网络平台的校园“表白墙”匿名投稿,对小兰进行网络诽谤,该“表白墙”的管理者青青未经核实便予以公开。网络上的恶意评论与日常生活中的流言蜚语给小兰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导致小兰最终患上重度抑郁。尽管家人报警,但因案件未达刑事立案标准,而且超过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最终终止调查。
绝望之中,小兰一家向沙坪坝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案件被转至该区检察院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认为小兰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网络诽谤致重度抑郁,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
2023年12月,小兰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以名誉权遭受侵害导致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今年5月,法院判决小敏、青青以书面形式向小兰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小兰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2023年9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表示:“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对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网络暴力等严重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
随着技术的迅速发展,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隐蔽。如何防患于未然?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平台的要求,要从单纯的负面信息消除模式,转向社区正面氛围引导和塑造,通过平台规则、社区公约等方式,对于明显存在不良导向的社区氛围进行控制和引导。
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
科普视频中,一位化学老师在塑料瓶中依次加入小苏打、红色食品色素和醋,瓶口喷发出绚烂的泡沫;在信息技术教室里,同学们解密小游戏的简单代码原理,感受科技的独特魅力;在VR游戏中,学生们“穿越”至《清明上河图》,置身于北宋的都城之中,船只缓缓驶过河流,车马在街道上穿梭,行人络绎不绝……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下,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加上一把锁”。外在的、正向的用网引导必不可少,学生们内在的媒介素养培育也至关重要。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看到网络为未成年人自我发展和教育提供的正向赋能价值。”刘晓春表示,教会未成年人更好地使用网络,帮助其培育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不同的场景下培养未成年人内驱的素养和能力,才是整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根本所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网络素养促进”专章中,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且规定了政府、学校、家庭、网络平台等各方的责任义务。
“要强化家长互联网使用能力的培训,通过社区培训、家长学校等形式,让家长具备正确管理未成年人上网的技能。”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认为,需要引导家长为子女树立榜样并提升管理能力。
在全国各级司法部门开展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中,网络素养培养也被列为重点之一。
“现在开庭,今天审理某网络游戏平台放任未成年人充值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带”,孩子们敲响法槌,沉浸式体验法庭审判过程。不提供庭审内容脚本,不预设案件正确裁判结果,模拟法庭让学生根据基本案情和证据材料,独立挖掘事实、了解法律、作出判断。
法治教育进校园,不仅面向学生,还讲给家长、教师听。在北京一中院的“家长学校”“教职员工大课堂”栏目中,很多内容都旨在提高家长和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识别、干预能力,汇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家、校、院”三方强大合力。
类似的网络素养提升工作在各地积极展开。法治副校长、公开庭审观摩、校园法治微电影、网络保护系列课程……一次次探索、一项项机制,在广袤的中华大地开花结果。
“深入开展网络素养教育,需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中小学校网络常识、网络技能、网络规范、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农村未成年人更好利用网络助力学习生活。”全国政协委员王笃波建议,偏远地区的未成年人更需关注,更需引导提升网络自护能力。
(本文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张雨薇
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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