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9日,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一大早,江西高速交警五支队第二大队接到一名大货车司机报警,称一辆小车与自己发生剐蹭,小车司机疑似喝了酒。交警立即前往处置,将在应急车道停车睡觉的小车司机李某查获。
经查,李某前一晚23时在浙江衢州一酒吧喝酒,一直喝到当日凌晨4时,5时许他开车前往杭州,却因醉酒走错方向驶往江西。途中,李某的车与大货车发生剐蹭,双方下车一番简单交流后,李某竟上车直接驶离,开了没多远感觉醉酒严重开不了车,就在应急车道停车睡了起来,直到交警接到货车司机报警后赶到现场。
经呼气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4mg/ml,涉嫌醉驾,后经血检,结果为140.75mg/ml。醒酒后李某供述称,当日醉酒后自己完全失忆,对如何上的车都一无所知,全凭肌肉记忆开的车。
最终,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5日(缓期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驾驶证也已被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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